1月16日盐城讯 李洪磊,男,汉族,1989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1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大案队)副中队长。曾被盐城市公安局嘉奖一次、响水县人民政府嘉奖三次、响水县公安局表彰为“十佳民警”、“先进个人”。2018年12月被盐城市公安局评为“黄海名探”。
从警以来,李洪磊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先后多次在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刑侦机制改革以来,李洪磊担任大案队副中队长,负责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今年来全县八类案件破案率100%,破命案积案、隐案各一起。2004年12月28日,响水县七套乡一名女干部被杀死在宿舍内,该案久侦未破社会影响极大,2018年4月省厅再次对该案挂牌督办,李洪磊临危受命担任承办人,创新思路对物证重新梳理并择件送检,后成功检出并比对上犯罪嫌疑人胡某军,胡某军被抓获后心存侥幸、百般抵赖,李洪磊凭借着过硬的审讯技巧在对胡某军讯问的过程中,不到24小时胡某军即交待了杀死该女干部的全部犯罪事实。
今年来李洪磊还先后主办2015年命案隐案薛某春故意杀人案、响水县首列零口供杀人案件付某某故意杀人案、任某陶杀死三人案等六起故意杀人案件及王某持枪抢劫案、李某俊强奸案、孙某亮放火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八类案件。
2017年以来,在盐城市公安局组织的黄海行动中,李洪磊积极响应、冲锋在前,先后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的卢某乐被诈骗案等系列性“天仙局”特大诈骗案、盐城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徐某政等人组织卖淫案、沈某柱系列性跨区域盗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参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余名,破获案件100余起,为群众、企业挽回损失数百万元。(吴兆生 陈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