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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陈家港新光村村民,我们村2018年开始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步骤是分三期完成,我家有2.35亩土地在二期征收范围之内,2018年年底一期大概完成,而2018年年底我家的2.35亩土地也被镇政府给征收了,此时我们村村民孙忠诚看到了商机,来我家对我商量想承包我2.35亩土地栽树来赚政府的钱,当时我没答应他,足足跑我家三趟,当时他说承包我土地就是为了栽树,土地里的麦子也归我家收割,我也告诉他,这块地政府征收合同已经签了,如果不给你栽的话你可不要来反悔,他说你只管签合同拿钱别的不关我的事,合同签的是1000元每亩,小麦青苗400每亩,合同于2018年12月30号签的,隔了几天他孙忠诚去把我家土地挖坑栽树,坑也全部挖好了准时栽了,城管队来了把树全部给收走了不给栽,可这个时候他孙忠诚没有和我悔约,(如果这时候他和我反悔我肯定全退给他),只到2019年3月初,他老婆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家小麦给他家收,然后在让我退一半钱给他,当时我就在想小麦给他收在加一半钱的话,他孙忠诚只赚不到赔吗,所以就没有答应他,在后来土地让政府用了小麦也收不成了,他孙忠诚跑来我家反悔了,让我全部一分不少全退给他,理由是土地被政府给征收了他栽不了树了,我老婆和他在镇长面前理论,他还在镇长面前拍桌子,然后还辱骂我老婆,这一切都被镇长用手机给拍下来了,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勇气?然后我才认真的看下合同,合同上面居然小麦归他家收,(我真悔恨当时没有认真看就签了)可是最下面签字我们居然签反了,(我个人认为这份合同无效)恳请广大网友帮我指教指教,我这钱应不应该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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