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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来袭,老赖们再也任性不起来!
老赖:世界那么大,“我”本想去看看 ,然而,义务未履行,寸步都难行, 钱包那么鼓,逃避总被堵; 亲友不相认,想想都心碎,限制高消费,看看都心累。法官:履行义务才是硬道理!
被执行人金富,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021963****2514,汉族,响水福鑫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住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97号,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人杨善国申请,现本院向你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不得外出旅游、度假;7、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如你未获本院批准,擅自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查证属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你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你刑事责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响水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判决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及有关人员违反本令行为的,请及时向法院举报。举报电话:0515-866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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