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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林*,女,身份证号320921198805162***,电话18762502***
被举报人:秦*燕,女,身份证号302921196306222***,电话:13611521***,张集月港小学教师,
施*高,男,身份证号320921196305212***,电话:13179335***,汽车扳金工,在2013年秦*燕、施*高夫妻两人,让侄女施*娣把我介绍给自家儿子施锦恒,秦*燕到我家说话要带人结婚,当时承诺结婚以后给施锦恒在苏州买房子,让我们小两口在苏州工作定居,天有不测风云,在2014年 9月林*在工作中突然晕倒,后到几家医院检查,会诊结果是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这种病无药可治,只有通过骨髓移植手术来治疗,但成功率不高,手术费巨大,我娘家兄弟姐妹都借钱给我看病。施家不但房子没买,而且一分钱不拿出来看病,直至2015年8月施*恒在母亲秦*燕的怂恿下,不但不给我治病,还逼我离婚,秦*燕还在其亲友、单位同士面前污蔑我,诽谤我。我和家人找到秦*燕、施*高理论,秦*燕居然无耻的说:“他们和儿子断绝子女关系,我生病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不可能给一分钱给我看病的”。我苦苦找到县妇联、秦*燕单位月港小学、居委会等领导,请其协调,让秦**拿钱给我治病,一晃两个月过去了,我的病情一天天加重,秦*燕不但一毛不拔,反而让其孬种儿子施*恒躲起来,回避此事,我现在要回家住,婆婆秦*燕说我没有住的资格,现在把我一人放在一楼,不给我到二楼自己房间住,天理何在!法制何在!我现在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实出无奈,现在我有生之年,实名举报我婆婆秦*燕,,张集月港小学教师,利用其亲弟弟(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关系从我们结婚之后两年多一直没有上班,标准的吃空饷,教育主管部门怎能熟视无睹!!!
秦*燕、施同高夫妇,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在1989年8月15日生儿子施*恒,身份证号320921198908152***,电话已停机,
在1990年8月27日生女儿施*秀,身份证号320921199008272***,电话:15895406***。
以户口本内容为证,图片附后。
已上情况都是事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各级领导明查!!!
等盼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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