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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相亲见面,男女双方本应有个相互了解的过程,但女孩熊某却要立即与男方签署订婚协议,急于嫁人的背后其实暗藏猫腻。“七夕节”前夕,经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婚姻诈骗案中的媒人张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网络配图)
现年36岁的张某是盐城响水的一个农妇。2015年上半年,张女偶遇昔日女同事熊某,熊女请张女帮她介绍对象,并承诺事成后六四分成。张女明知熊女以相亲、订亲为名实施诈骗,仍帮助熊女介绍对象。当年9月初,在张女的介绍、陪同下,熊女窜至盐城东台的陈某家,假意与陈某相亲、订亲,在骗取男方信任后,签订了“男方反悔不退彩礼,女方反悔则退彩礼”的不公平订婚协议。
此后,熊女以结婚购买汽车、商品房等远超出男方家庭承受能力的方式,诱逼男方“主动”退亲,从而掩盖罪行,骗得陈某的彩礼2.66万元和一枚金戒指。此外,熊、张二人还以同样手法骗取盐城滨海县徐某的见面礼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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