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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逐渐普及,中国网民数量已经接近7亿。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购物返利”、“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就是在互联网(包括微信等移动APP)上发展人员,要求购买产品(包括实物、股票、虚拟货币等),然后发展下线获得返利;或者成为网站(微店)会员,点击或推送广告链接,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就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
传销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所谓的投入69800元就能赚1040万(“1040工程”),这么轻松就能当富翁,天上会掉馅饼吗?传销组织中是按级别取得“回报”,有个看似精确的演算公式。但这个算法是建立在这个组织不断延续、不断构建的幻想中,而实际上,按照一变三、三变九、九变二十七这么倍增下去,到第二十层全部参加的人数总和将有17.4亿多人,比全中国人口还多。即便到了能赚钱的那个层级,也就是所谓的“上平台”,也很少有兑现的,组织者往往会携款逃匿,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血本无归。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个组织或者个人让你发展人员,并且通过发展人许诺给你回报时,就需要冷静思考,必要时可以向工商、公安机关咨询,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一夜暴富”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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