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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午,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陈港中队接到110指令,在228国道灌江口大桥下一辆危险品罐车发生自燃,需要救援。陈港中队中队长立即带领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途中,民警首先提示车辆驾驶员迅速远离车辆,确保自身安全,并联系消防、医疗及救援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车上残余近2吨的化工原料丙烯,遇明火会爆炸,中队长带头进入抢险一线,进行交通疏导,并将现场情况逐层上报。经过救援,车辆明火被扑灭,车上人员未受伤,车辆罐体也没有发生泄露。
经民警推断,车辆起火或因高温天气,车辆行驶时间过长,车辆前轮温度过高而引起起火。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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