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日前,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全县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覆盖全县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超市及小卖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 检查内容1.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情况;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开展常规自查和全项自查情况;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情况和实施“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情况。 2. 学校食堂、校园内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卫生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留样情况。 3. 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使用情况。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保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购进猪肉及制品是否从提供“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单》的经营者购进,是否建立健全相关进货台账。 4. 校园内外食品超市及小卖部等食品经营的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供货商资质审核和购进食品查验情况;食品采购销售台账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等行为。 检查要求 强化风险排查。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设施设备不匹配、关键环节不到位等风险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严格规范执法。按照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开展全面检查。严禁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