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救助政策,全力保障兜底脱贫。确保全县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家住县城桃园小区城南居委会的居民丁芳,今年80岁,胃癌晚期。是扶贫部门移交拟兜底保障低收入对象,经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共同审核,该户符合单人保政策,按照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月保障金580元,从今年1-6月份共发放低保金3480元,7月份起,月保障金增至620元。
我县将像丁芳这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返贫家庭作为重点,不折不扣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困儿童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并精准落实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中尚未脱贫的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人、独居老人“单人保”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保障范围。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按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 ●提高低保等各类民政定补对象的补助标准,全面实施民生三项保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按照政策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实现收入型和支出型困难对象兜底脱贫。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无法纳入低保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因其他原因导致返贫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9月底前家庭收入无法达到脱贫标准的,差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兜底保障。
我县还投入资金366万元,全面实施民生三项保险,投入5.5万元,为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福利机构,投保养老机构综合保险,投入58.5 万元,为城乡特困和低保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投入资金24万元,按照每人600元标准,为困境儿童购买平安健康险。这些措施的落实,为困难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让困难群众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