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8 有事您说话。家住双港镇的花守兵向我们栏目反映,自己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两年前,去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至今没有明确答复。
花守兵曾在南河镇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打工。2016年3月7日,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花守兵骑着电动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经医院诊断为左肩胛粉碎性骨折、左侧第12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需手术住院治疗。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2016年的3月21日,就拿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花守兵属于正常行驶,无责任。
考虑对方也困难,花守兵没有向肇事者提出任何赔偿。事故发生后,他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是至今没有结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查看了花守兵的资料后表示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无法出具工伤鉴定。工作人员建议花守兵继续收集证据,确认工伤范围。
王祖玉
针对他这个情况,走工伤认定的话,要先确认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证明,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也没有缴纳社保证明,他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不足,建议从另外一个途径和用人单位商量能不能调解。 目前,花守兵仍在等待中,在这里,我们也希望花守兵能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找出最好的方法,尽快解决问题,我们将对此事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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