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12月20日,治安大队、供电、国土、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对黄圩镇3家群租房进行联合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围绕出租人是否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出租人是否按要求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是否堵塞消防安全出口,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私自改变房屋用途,是否私自拆改承重墙体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
共发现:房间内未配备消防灭火器、电频车“飞线”充电、在寝室内生火做饭、灶台使用木质材料、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出租房屋建房用地手续不全等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当场落实了出租人整改责任,并详细讲解了法律法规依据,要求出租人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规范经营,提升群租房安全系数、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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