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中队成功拦截一起危化品车闯禁区的违法行为 1月8日上午,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大摇大摆”的在城区主干道行驶,成功地引起了县城中队民警的注意。
驾驶人马某某在没有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的情况下,装载33.18吨汽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县城金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淮河路交叉口时,被交警成功拦截。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目前,对马某某所属物流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20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