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消毒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县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步恢复,人员流动性的不断加大,防输入、防扩散的压力随之增加,各镇区、园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消毒防护工作对于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职责使命。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毒防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宣传教育 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公众宣传和社区宣传相结合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消毒、防护方法,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公众场所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确保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促进形成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免接触的生活习惯,减少可能的接触和暴露。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以及人群密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公众心理变化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健康教育内容,及时向公众释疑解惑,继续营造共抗疫情的浓厚氛围。 二、抓重点环节 (一)特殊场所。残障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院、医疗机构、居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 (二)复工复产企业,复课复园学校、托幼机构。 (三)公共场所。车站、商场、集市、超市、农贸市场、宾馆、已开业的“六小行业”经营场所等。 (四)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会议室等密闭工作场所。 (五)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公厕(卫生间)、营业大厅、柜台、自助设施、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楼梯)扶手、门把手、购物推车等。 (六)垃圾桶(池)及其收集、运输工具和处置场所。 三、抓责任落实 疫情就是责任,防控就是命令。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明确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谁的空间、谁负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法人和经营业主是做好本单位消毒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或专门班子负责消毒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清洁消毒防护各项工作抓细抓实。要加强通风换气,添置、备足防护用品、消毒工具、消毒物资,配备安全、有效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规范使用中央空调(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使用),设置贴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确保消毒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有效切断传播途径。 (二)明确各镇、区的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各镇区对辖区内的所有场所的消毒防护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巡查,确保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到位,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别重视复工企业场所的消毒防护工作,要按企业复工“四个全面”的要求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乡村道路、房前屋后、沟渠坑塘、秸秆柴草、畜禽散养等问题进行整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力度,及时收集、及时清理、及时转运、及时处置、及时消杀,坚决防止因生活垃圾清理处置不及时而造成次生危害,加强乡村卫生消毒工作,保障乡村清洁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县公安、应急管理、教育、市场监管、交通动输、民政、农业农村、住建、城管、卫生健康、商务、生态环境、文广旅、残联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大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频度和力度,要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坚决消除风险隐患。要广泛开展春季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机关内外、后街背巷开展环境清理整洁活动,消灭脏乱死角。 县疫情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组织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消毒防护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县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同时将消毒防护情况纳入社会面巡逻的重要内容,对镇、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消毒防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管理单位的责任,确保全县消毒防护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响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综合协调组 2020年2月22日
公共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一、操作流程 1.先清洁。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应先彻底清洁,移去不用的物品等。 2.关闭门窗,撤离人员。 3.测量室内面积或体积,配置消毒液。 4.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消毒人员戴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橡胶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 5.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施药方法。 6.对所需消毒对象进行消毒。施药时按一定顺序进行,一般由里到外、自上而下、由左到右进行喷雾。 7.作用1-2小时后开窗通风。 8.做好消毒工作记录。 二、施药方法 (一)普通喷雾消毒法 用普通喷雾器(如各种农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的处理,喷洒液体雾粒直径多在100μm以上。 1.适用范围。物体(品)表面、室内墙面和地面、室外建筑物和帐篷表面、地面、车辆外表面、装备及植被等。 2.使用要求。到达疫区或疫点后,先从足下喷洒,开辟无害化通道至操作端点,而后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喷洒。喷洒量可依据表面的性质而定,以消毒剂溶液可均匀覆盖表面至全部湿润为度。 3.注意事项。 (1)喷洒有刺激性或腐蚀性消毒剂时,消毒人员应配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防护服。 (2)室内喷雾时,喷前将食品、衣被及其它不需消毒的物品收叠放好,或用塑料膜覆盖防湿。 (3)室外喷雾时,消毒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二)气溶胶喷雾消毒法 用气溶胶喷雾器喷雾消毒液进行空气或物体表面消毒的处理方法,雾粒直径20μm以下者占90%以上。由于所喷雾粒小,浮于空气中易蒸发,可兼收喷雾和熏蒸之效。 1.适用范围。室内、坑道、车辆、帐蓬内空气和物体表面。 2.使用要求。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自上而下、由左向右顺序喷雾。喷雾量以消毒剂溶液可均匀覆盖在物品表面或消毒液的雾团充满空间为度。消毒结束后,打开门窗通风,去除空气中残留的消毒液的雾粒及气味。 3.注意事项。同普通喷雾消毒法,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气溶胶进入呼吸道,应使用可靠的喷雾器。 (三)擦试消毒法 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 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家具、办公用具、生活用具、玩具、器械、车辆和装备等物体表面,以及医院和实验室环境表面。 2.使用要求。用干净的布或其它物品浸消毒剂溶液,依次往复擦拭拟消毒物品表面,作用至所用消毒剂要求的时间后,再用清水擦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3.注意事项。不耐湿物品表面不可使用该方法;擦拭时应防止遗漏;污物可导致消毒剂有效浓度下降,应适时更新消毒液; (四)浸泡消毒法 将待消毒物品全部浸没于消毒剂溶液内。 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耐湿器械、玻璃器皿、餐(饮)具、生活用具及衣物等。 2.使用要求。对导管类物品应使管腔内同时充满消毒剂溶液。消毒或灭菌至要求的作用时间,应及时取出消毒物品用清水或无菌水清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3.注意事项。使用可连续浸泡消毒的消毒液时,消毒物品或器械应洗净沥干后再放入消毒液中。 (五)熏蒸消毒法 指一定密闭空间如密闭的房间或专用消毒柜(或箱)与消毒袋中,用消毒剂气体(如环氧乙烷)对物品进行消毒或灭菌的处理方法,适用于对医疗器械、衣物、书籍、皮革制品、精密仪器等畏湿怕热和怕腐蚀物品、器具实施消毒与灭菌。甲醛熏蒸消毒不适用于包装物品及精密仪器等怕腐蚀物品的消毒。 (六)粉剂喷洒消毒法 用喷粉器或人工撒布消毒粉剂进行消毒。适用于空气相对湿度>90%时的潮湿地面和含露珠的低矮植物。喷洒粉剂消毒应在风速2.0m/s的情况下进行。消毒人员应站在上风向,并注意个人防护。 三、常用消毒剂种类及作用浓度 (一)含氯消毒剂 1.种类。如漂白粉、次氯酸钠、三氯异氰脲酸钠、84消毒液等,有粉剂、片剂、溶液等。 2.常用浓度。500-1000mg/L有效氯,作用时间1小时,用量100-300ml/m2。 (二)含溴消毒剂 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卤素500mg/L~1000mg/L的溴氨海因溶液。作用1h,用量100mL/~300mL/m2。 (三)过氧化物消毒剂 5g/L过氧乙酸作用1h,用量 100ml/m2 ~300ml/m2。 (四)含碘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含碘消毒剂可用于结核分枝杆菌、细菌繁殖体、病毒污染的手和皮肤的消毒处理。 手消毒。5g/L有效碘的碘伏,擦拭2遍,作用1min~3min。 皮肤消毒。2g/L~5g/L有效碘的碘伏,或20g/L有 效碘的碘酊,擦拭2遍,作用1min~3min。 (五)季铵盐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季铵盐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使用剂量为2g/L,作用时间为15min。 (六)胍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胍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使用剂量为2g/L~5g/L,作用时间为10min~15min。 (七)醇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醇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手和皮肤的消毒处理。 手消毒可用75%乙醇溶液或70%异丙醇溶液,揉搓1min~3mh;也可用于皮肤消擦拭2遍,作用1min~3mh。 (八)醛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甲醛可用于被污染设施和大型设备的消毒处理。 加热熏蒸法:在温度≥18℃,相对湿度≥70%的条件下,用量为 25mL/m3~50mL/m3的甲醛,加热熏蒸12h~24h,适用于细菌芽孢、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的熏蒸消毒处理。 四、消毒所用物资 1.消毒剂。推荐用含氯消毒剂。 2.消毒器械。喷雾器等。 3.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人员戴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橡胶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清洁用品。 4.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与消毒车、登记、记录用的表格、音像设备、照明设备、测量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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