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为有效加强我县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为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筑起安全防线,响水县公安局对学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实地察看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库房、储存设施、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制度、出入台账登记等环节;重点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实行双人双锁及核实台账登记剩余与实际剩余是否一致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运河中学存在储存不规范、台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整等问题,民警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使用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