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立足食品安全职责,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长江流域禁渔工作。 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大餐饮单位张贴省八部门《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 要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要求各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同时,该局对县城农贸市场进行检查,严格水产品进货渠道,清查含有“长江野生”、“长江江鲜”等字样的标牌标识,逐个摊档宣传当前长江禁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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