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水县小尖镇居民陈某向响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赠送一面印有“为人民服务心系百姓 十四年事故终获赔偿”的锦旗,对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成功调解14年前的交通事故表示感谢。
2006年2月13日,陈某在小尖镇被马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发生后,马某没有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反而举家外出打工进行逃避,过年过节亦不回老家。今年4月份,陈某来到响水交警大队求助,请求交警帮忙寻找肇事者马某解决赔偿纠纷。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进行信息研判、出差寻人、说服教育、多次调解,最终于12月18日促成肇事者马某赔偿陈某9万元赔偿金。 该事故的成功调处体现了响水公安民警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信念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