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 身边的年味也越来越浓了 写春联、办年货等 这些传统项目早已经做好准备 但是有一个项目可不能有 那就是放烟花 在此提醒小伙伴们 我县县城大部分区域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而在禁放区外允许燃放的地点 大家在燃放时也要注意人身安全 避免造成安全隐患哦
县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北至灌河,西至黄响河、通榆河一带,南至迎宾大道,东至沈海高速。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除禁止燃放的场所和地点外,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禁放的是烟花,绽放的是文明,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响水蓝”来源:响水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