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生活费领取公告(三)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用,现将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被执行人的生活费予以公告。请相关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携身份证明等资料联系本院办理生活费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生活费领取汇总表》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生活费领取汇总表
注:1、如无法拨通上述电话,请拨打执行局值班电话:0515-86683128, 15862017059。 2、如需现场办理案款认领手续,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接待大厅办理,地址:响水县城灌江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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