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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为了打击贪污腐败,纯洁的干部队伍,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政策方针,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为了还我南河镇新海村一片安宁,本人于2021年二月底三月初向盐城市纪委,响水县纪委递交实名举报挂件信,举报新海村大队书记徐某某胆大包天,要想富当干部,要想发靠大家,一天三包九五至尊抽着,没事小麻将打着,小酒喝着,日子过得很是滋润,现我将了解到的违法贪污行为列举如下请领导核查。
一, 利用村集体名义租用农民土地77亩用于种植冬桃,至2018年开始至2020年支出账目过大,收入账目不详,严重亏损集体经济。
二, 村民王某某,孙某某,刘某某等人租用集体土地约500亩部分租金未入账,疑似个人贪污。
以上由南河纪委于三月初开始调查,用四个月的时间现已经证实冬桃项目2018年至2020年支出36万元左右收入13万元左右,8万元已经入账另有五万元未入账不知去向。王某某,孙某某,刘某某租用集体土地约500亩,仍有一万多元租金不知去向。
在后续的四个月里本人了解到徐某某于2016年辱骂村民汪氏兄弟,诱骗老百姓拿无利贷款给他用于发放高利贷,还殴打村民孙某某,张某某,就连76岁老人孙某某也未能逃脱其魔爪。
村民张教领租用集体土地约150亩,有三万元土地租金不知去向,国家发放的扶贫基金200万元仅盖了一座冷库其余资金不知去向。
本人于七月初把以上部分内容告诉南河镇党委书记,要求徐某某交出冬桃收支账目明细,土地租金明细,200万扶贫基金支出明细,部分账目不详的明细,截至七月二十四日刘镇长已经不止一次要求徐某某将所有账目交出,徐某某拒不交出,还是徐某某狂妄自大,南河政府一直说在调查可半个月时间过去一点进展都没有,仅给我展示了一份2018年利用扶贫基金投资毛豆项目获利而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书,其他数据一概没有,说账目在经管站和村部,后来我才知道经管站就在南河政府大楼旁,相距不过30米,村部距离南河政府也就15分钟路程,你们如此欺骗我这样真的好么?30米的距离,拿个账本就那么难,15分钟的路程比登天还难?用时20天拿不到一丁点有用的东西?我总觉得你们是要充当徐金伟的保护伞么?还是你们日理万机根本就没空搭理我这个老百姓?我也是合法公民,我也是纳税人,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为纳税人办事的?我给了你们充足的时间换来的却是遥遥无期,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如何去相信你们?我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看到这些信息,希望你们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
本人以上言论全部属实,愿意拿性命担保,如有一项不符,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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