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47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仍按照规定频次执行。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 (查苏康码及其附带的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苏康码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公共场所。四、各地核酸检测点、健康小屋要常态化运行,满足群众的核酸检测需求。 以上措施自2022年5月28日0时起执行。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