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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响水县响水镇小浦村二组八旬老人。在县城长江路新大桥西桥头下有我们几亩承包地,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饭碗。国家规定,乡、县级政府无权征用农民的承包地。征用农民的承包地最低需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而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一分钱补偿、没打我们一声招呼的情况下,公然将我们承包地上的庄稼和树木全部铲除,强行施工建造绿化带。我们只是上前理论,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竟三次非法动用警察对我们恐吓威胁,强迫我们就范!公安部三令五申:公安不能介入集体土地征收。特别是老百姓的合理征地诉求,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的,不能够参与强制征收土地。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光天化日、滥用职权、顶风作案、欺压百姓!
更为卑劣的是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还诬陷我们侵占集体土地,凶神恶煞地要对我们“扫黑除恶”!其理由一是说我们没有承包合同。没有承包合同是因为多年来村委会从未给过我们合同且家家如此,但村委会的账务上是有明确记载的。明明是村委会的过错,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却强加在我们头上,可见其险恶用心。理由二是说我们未缴承包费。首先法律规定,未缴承包费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成立;其次未缴承包费是因为多年来,村委会靠卖地积累了大量收入,而这些收入村委会并未依法分配给村民,所以村委会从2018年起才未收村民的承包费,家家如此,我们并未占集体的便宜。堂堂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无知无识不懂法还自以为是,令人鄙视和无语!
综上所述,响水县响水镇政府领导层目无法纪、残害百姓、巧取豪夺、称霸一方!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彻查此侵害我们村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给我们贫苦百姓、弱势群体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公正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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