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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提醒广大种粮农民,夏粮收购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7026,值班电话:025-83434754,24小时开通,欢迎咨询。
各市咨询及投诉电话: 1. 南京025-68539608; 2. 无锡0510-81811522; 3. 徐州0516-83722003; 4. 常州0519-85683276; 5. 苏州13402628058; 6. 南通0513-85099380,0513-85099368; 7. 连云港0518-85616012; 8. 淮安0517-9688981; 9. 盐城0515-69081220; 10. 扬州0514-87327637; 11. 镇江0511-88833112,0511-85037569; 12. 泰州0523-86361202; 13. 宿迁0527-8436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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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粮食,指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
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其他粮食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预案全文内容请点击本文左下方“阅读原文”】
中储粮部署夏粮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记者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获悉,中国2016年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对此,中储粮日前已部署2016年夏粮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最低收购价政策,即主产区当年生产的小麦、稻谷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国家指定的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为多元主体市场化收购留出空间。据悉,中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至今已运行13年。
4月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正式印发了《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照规定,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和稻谷为标准品,国家公布的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是1.18元(人民币,下同)/斤、1.33元/斤、1.38元/斤、1.55元/斤,其中早籼稻比去年降低0.02元/斤,其他均与去年一致。
仓容量不足一直是收粮工作的主要难题。根据中储粮近两个月对今年可能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的9个小麦和稻谷主产省的仓容摸底情况来看,由于连年收储,主产区现有国家政策性粮食占用仓容较多,新粮收购仓容总体看比较紧张,尤其部分市县、部分品种收购仓容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对此,今年实行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分行三方共同委托或租赁一批新的企业参与政策性收储。记者了解到,目前,三方已确定首批委托收储库点2609个、仓容1938万吨。此外,预计小麦和稻谷收购期间,中储粮系统新建成500万吨仓容投入使用。
针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中储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继续把严格执行政策、严防各类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督促有关各方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政策执行、资金支付、收购监管、验收确认关口,组织好最低价收购。“收购期间,中储粮还将在各个收购库点在显著位置悬挂国家质价政策公告牌,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上述负责人称。综合江苏粮网、中国新闻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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