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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却在近期被卷入一起涉及千万金额和9套房产的纠纷。开发商起诉称其购9套商品房,合同已网签,未付房款,需返还房产,赔违约金30多万元。
李某表示对购房完全不知情,但经过回忆,去年刚到公司时曾把身份证借给公司领导1小时。
在庭审中,李某确信自己没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且没有占有任何涉案房屋,直到官司缠身,才意识到当初随意出借身份证犯了大错。好在涉及9套房合同均未经李萍签字,即合同未成立。双方解除网签合同,不用赔付违约金!
友情提醒
身份证作为本人公民身份的象征,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不可随意出借,如被他人盗用本人身份信息要及时澄清,如本次案例,虽然用了李某的身份,但没有其本人签字,合同无法律效应,且行为属于盗用他人信息,应由盗用者和审核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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