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乡下做活儿需要烧开水为由,打着需将零钱换整钱的幌子,实则趁机偷换或窃取老人钱财。5月9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一伙曾在响水专挑防卫能力较差的留守老人行骗、偷窃的团伙作出判决。2016年5月份的一天,刑满释放二十来天的朱某打电话联系朋友徐某和张某,称没有钱用,找点事情做做。三人凑在一起想到了“好方法”,以防卫能力差的农村留守老人为目标,以换零钱为由,拿假钞偷偷换取老人的真钱。 2016年5月26日至6月17日期间,三人先后窜至响水县小尖镇等地,由张某负责望风,朱某和徐某相互配合以开挖土机干活,需要烧开水为由接近老人,后又谎称急需整钱送礼找老人兑换,在老人同意换钱时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币偷换老人的真币,或者蓄意支开老人盗走老人藏在家里的现金。三人作案共计4起,窃得人民币1.8万余元。 5月9日,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朱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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