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科技化管理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以下路段启用移动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2025年8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 二、移动抓拍设备设置点位 本次新增移动抓拍设备覆盖全县范围内禁止机动车停放的路口、路段。 三、违法处理依据 抓拍数据经人工审核后录入系统,违法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违法停车:罚款50元(记0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1分) 其他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应条款处理。 四、温馨提示 1、移动抓拍设备采用智能识别技术,请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 2、违法信息将通过机动车登记号码短信告知车主,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 3、对抓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交警大队秩序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