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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几天没续保,能有多大问题?”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邵某驾驶机动车辆上了路。然而,就在这几天的保险空窗期里,发生了事故。随之而来的沉重代价,让他后悔万分:“真是太倒霉了!谁能想到偏偏就碰上这种事!” 基本案情 胡某与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胡某骑行电动车与邵某驾驶的机动车在一路口相撞,其中邵某被认定为次要责任。通常情况下,此类事故可通过保险理赔解决,但邵某的交强险恰在事故发生前数日过期,他一时心存侥幸未及时续保,不料就在这几日空窗期内发生事故。因二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胡某将邵某诉至响水法院。经审理,认定胡某构成八级伤残,依法判决邵某支付赔偿款24万余元。因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遂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邵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邵某置若罔闻,甚至躲避法院执行,企图逃避债务。后经执行干警多日排查锁定邵某行踪,将其传唤至法院。鉴于邵某拒不履行且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邵某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邵某家人进行释法明理、申明利害,同时组织邵某家人与胡某进行协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机动车交强险是国家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依法投保‌,拖延续保只会让自己面临巨额赔偿与法律追责的风险。依法及时投保,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守护。切勿心存侥幸,让安全与保障始终相伴。文字:周治成 李康编辑:朱莹莹 审核: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