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网民“silence_a6BBh”在《响水零距离》以“运河响水公安系统人员参与民事纠纷,帮助债主赖账,求关注”为题发帖,称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将2名到“运河九通加油站”合法讨债的老人强行抬走。经核查,该网民反映内容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如下:
今年5月30日以来,我县张集中心社区居民季某(男,56岁、)与其妻孙某(56岁)以我县运河镇“盐城市九通加油站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李某欠其儿子季某某钱为由,多次到该公司闹事,阻碍工人施工,占据公司用房,致该公司至今一直未能正常经营。期间,我局运河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季、孙夫妇及其子季某某不要阻碍该单位正常施工,其债务纠纷通过法院依法解决。但季、孙夫妇拒不理会,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7月24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1项规定,对季、孙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季某已送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孙某因身体不适,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待身体好转后执行。 特此说明。 响水县公安局 201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