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228国道灌江口大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228国道灌江口大桥安全畅通,近日,灌南县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对通行228国道灌江口大桥的货运车辆作出一车一杆超限超载检测的规定。
通告要求,行驶228国道灌江口大桥的货运车辆,车货总重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要求。货运车辆在上桥行驶前,应当按照交通引导标志或者现场执法人员的指挥驶入专用货运车辆通道,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测。货运车辆实施一车一杆,进入检测区域的货运车辆应保持安全车距,按照规定的车速及相关要求通过检测。经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由现场执法人员引导至就近的228国道灌江口大桥公路超限检测站,在公路管理机构称重检测,监督纠正违法行为或办理超限许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 公路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将按照公路治超联合执法要求实行24小时值守制。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损坏相关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