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我们的华某超市在响水也是有名气的,天天许多市民进出光顾!在响水无人不晓无人不知的,但是该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开业已经近4年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今年近两个月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从最近的“工资系统”中可以看出,我们的工人工资大部分人没有达到响水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五险一金后)现在才发现为何响水没有对这样有名的单位没有监管到位?还是该单位是在玩什么套路?响水劳动局就坐等我们近期将去维权吧!希望你们要秉公办事,希望不要考虑该关系户的问题.... 还有该单位的领导人存在用人不公,年终奖及奖金分配及评分不公,想给谁加工资就给谁加(关系户那种)谁,加工资不一视同仁的对待,最近加班费也是没有了,天天时间多上也是没有薪水,高温费就那个汤对付了之等等问题......(以上网友分享)
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剩下部分的最低额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扩展资料: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 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 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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