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许诺)“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生态和渔业都会造成毁灭性伤害,电鱼者本人也存在着触电的危险。”电力捕鱼,是国家命令禁止的一种捕鱼行为,其行为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一直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在巡逻时当场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日前,六套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在巡逻至辖区某河水域边的时候,忽然发现两名可疑人员。根据多年的经验,民警怀疑他们正在非法捕鱼,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选择先在远处观望,仔细观察,民警确定二人是在用电网捕鱼,于是立即上前对现场进行控制,当场将正在进行非法捕鱼的陈某和王某抓获。
据统计,现场查获捕鱼器1个,电瓶2个,经现场清点,发现有40余条鳊鱼、300余条鲫鱼 13余条鲤鱼、1条草鱼及23余条翘嘴鱼,并现场查扣电瓶、逆变器、电捕网兜、鱼篓等作案工作。随后将两名违法嫌疑人被传唤至六套派出所,经询问,陈某和王某对非法电捕鱼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移交渔政部门处理。
警方提醒,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市民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非法捕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