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接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盐防综【2022】8号)通知,响水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于2022年1月15日闭仓。关闭后县内生产经营者需进监管仓的冷链食品,由生产经营者在"我的盐城"APP上“冷链申报”程序预约申报,经原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约定时间进入滨海县监管仓。 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须持监管仓出仓证明或者有效的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核酸检查证明,消毒证明、且有江苏冷链追溯码,方可储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对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将依法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电话:18905119448 响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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