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响水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响水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921778016855G)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响税响税限改〔2023〕1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责令限改通知书》(响税响税限改〔2023〕1号)正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改通知书》(响税响税限改〔2023〕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改通知书》(响税响税限改〔2023〕1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