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通过“整治+宣传”的方式,持续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增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月3日下午,记者在黄海路与淮河路交汇处看到,民警对过往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讲述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对电动车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宣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均要按照规定注册登记上牌,驾驶电动摩托车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虽有骑车驾驶证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能驾驶电动摩托车。此外,民警还向过往电动车骑乘人员宣传有关于“2024年盐城市电动车消费券活动”,据了解,消费券分为三种类型,包括电动摩托车上牌照、考取电动摩托车驾照与置换非标电动车,其中上牌照消费券为50元,考驾照消费券为100元,置换非标电动车消费券为200元。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副中队长 安政委我们在检查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向群众宣传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考取等法律法规,并向他们讲解电动车的分类以及国标车、非国标车的区别,进一步助力全县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