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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响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结清全部拖欠费用及下一期抚养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时间回溯至2021年9月,王某与张某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然而,张某长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9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支付累计拖欠的抚养费共计33600元。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系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除登记有一辆车辆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对该车辆予以查封。但由于车辆未被实际控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进一步展开财产线索摸排。在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前往张某家中,虽未找到其本人,但发现其名下车辆正停放于院内。考虑到该车辆存在转移、隐匿风险,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车辆扣押至法院。 车辆被扣押后,张某主动来到法院协商解决相关事宜。执行干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深入地释法说理:一方面,从法律层面严肃指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不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拘留、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温和引导,强调血浓于水,抚养费承载的不仅是金钱,更是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与关爱,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才能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应有的温暖。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触动下,张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将拖欠的抚养费及下一期应付抚养费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文字:胡 瑞 编辑:朱莹莹 审核: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