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联合响水县公安局灌河口边防派出所共同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破获一起伏休期间非法捕捞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6月28日,两支执法队伍在响水县陈家港镇三圩港口,对港口渔船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等三无渔船,立即责令停工,防止下水。同时,执法人员对收缴的鲳鱼、螃蟹等新鲜渔货物,现场进行登记收缴,并将这批缴获的鱼产品送至灌河口边防派出所进行处理。 当天,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连云港非法涉渔船舶12艘,现场收缴700多口网具、1000多公斤渔货,同时,将违法作业人员带至灌河口边防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今年的伏休管理规定,全省所有应休渔渔船都要在5月1日至9月1日回其船籍港停靠,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必须按时进港休渔,不得出海作业,休渔范围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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