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5-18 10:0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事件跟进:业主按正常程序去资询职能部门--建设局物管科,管方告知上次维修时房屋维修费刚好用完,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没有房屋维修资金现在不负责了。如需修理就由业主自已出钱维修。现有几个疑问,1上次的房屋损坏是不是老天按排就按维修资金多少就损坏多大面积?!2十几年前当时房价还没有现在的工价贵,说当时交的维修资金少了,根据业主打听要想一次修好要二十几万,请问当时700-800一平的房子是不是要买多少钱存多少钱维修资金?!业主们你们知道吗你们现在上交的房屋维修资金万一哪天用到了只能在你们上交的范围内使用,超出自负。如果你走时没用到那就当支持社会主义建设。如果用到但愿不要象我们这样房价涨了十倍,工人工资涨了十几倍算一算到时你上交的钱够干什么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