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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破“套路贷”?蜀黍提醒,“套路贷”有三大套路,只要一一避开,就能避免落入陷阱。
套路一
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由小贷公司团伙中某成员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而不以公司名义签订,以便后期其他团伙成员冒充“平账人”,通过多次“平账”诱骗受害人多次签订新的不平等借款合同,以借条过期为由,诱骗受害人给“新债权人”重写借条,从而达到侵吞受害人更多财物的目的。
签订合同时,以需缴纳“介绍费”“汽车GPS初装费”“家访费”“服务费”“利息”等噱头克扣受害人的“借款”,形成“虚高借款合同”,实际到手资金大为缩水。其实,“套路贷”的每个“借款合同”就是一个新的陷阱,签订合同是这种诈骗的第一环。
套路二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后恶意讨债。警方调查发现,小贷公司经常以奇葩理由“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比如受害人手机号码换了,工作单位换了,搬家了,GPS信号不好,离开常州出差,提前还贷等。而犯罪嫌疑人会在签合同时设下陷阱,故意让受害人违约,而违约金数额也由他们肆意确定,最高占借款金额的100%,最低也占30%。即便在约定还款日当天,犯罪嫌疑人故意通过各种手段,制造各种机会让受害人来“违约”,比如故意让“债权人”失踪、手机关机,让受害人还不了款。可当受害人真逾期还款了,他们就拿合同威逼还款,同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会采取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殴打伤害、在其住宅地喷漆等方式逼受害人乖乖就范。
套路三
“转单平账”是“套路贷”诈骗中最为关键的手段。当受害人无力还款时,犯罪嫌疑人会“人性化”提议团伙其他人来“帮”受害人“转单平账”,实质就是让受害人找新的“债权人”签下新的借款合同,偿还前面的债务,从而在无形之中通过“行规”“违约金”来垒高借款金额,让受害人更加深陷“套路贷”。黄某为了第一笔9万多借款,在十几次“转单平账”中损失了几十万积蓄和私家车。
提醒广大市民,凡是打着个人名义,以“行规”克扣借款,肆意单方认定违约的,都是“套路贷”一旦遭遇立即报警。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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