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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出台了
史上最严措施 为农民工及时取得薪酬“撑腰”。 为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欠薪联合惩戒机制, 近日,盐城市人社局等部门 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 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 克扣一名农民工 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 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 或克扣10名以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且数额合计在6万元以上 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 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这3种情形的用人单位 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 自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按照管辖权限予以列入, 堪称盐城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管理和 失信联合惩戒方面的最严厉措施。 据盐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黑名单”企业 将依法依规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 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 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 评优评先等9个方面予以限制, 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通知》指出: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的用人单位, 盐城将调低其劳动保障信用等级, 将其列为劳动保障监察 各类专项检査重点对象, 每年进行不少于3次日常巡查。
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 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 未再发生 符合列入“黑名单”标准的违法行为, 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社部门 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 决定将其移出“黑名单”; 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 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 符合列入“黑名单”标准的违法行为, 到期将不予移出, 自动续期2年。 来源:交汇点、盐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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