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致广大沿街商户、单位及市民的一封信
为保障我县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即日起,我大队将专项对“双园路”、“黄海路”两条城市动脉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从而将两条动脉打造成“城市交通文明示范道路”。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道路沿街商户和单位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加强并积极协助交警、城管等部门做好门前停车秩序管理;
二、严禁机动车在无泊车位的路段或路牙以上路面停放;
三、严禁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驶入该路段;
四、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应当有序停放在路牙以上非机动车停车位内,车头向外,严禁占用盲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
五、严禁擅自在泊车位或非机动车道内设置的障碍物;
六、严禁(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严禁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
七、交警大队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对于拒绝、阻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沿街商户、单位及市民积极参与我们的城市建设当中,争做文明有礼响水人,主动配合交警大队共同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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