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紧密联系公路部门,强力开展联合治超。7月22日联合行动以来,先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445起,其中货运超载2427起,查扣超载的“百吨王”91辆,超限率从1.73%逐步下降到1.19%和0.60%,有力稳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成效显著。 “百吨王”案例 10月18日12时许,蒋某(男,30岁,滨海县界牌镇人)驾驶牌号为苏J2H9XX重型货车,行至228国道与326省道交界处,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响水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该车核载33吨,实载184.9吨,超限超载比例460%。 10月18日中午12时许,张某(男,35岁,滨海县东坎镇人)驾驶牌号为苏JV38XX重型货车,行至228国道与326省道交界处,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响水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该车核载33吨,实载185.2吨,超限超载比例461%。 10月30日凌晨2时许,夏某兵驾驶牌号为鲁H08JXX重型货车,在陈沐线省道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响水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该车核载33吨,实载163.96吨,超限超载比例397%。 10月21日11时30分左右,滨海交警大队民警在S327省道往南8公里路段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沈某驾驶的车牌为苏GS38XX重型大货车有超载行为,随后立即对大货车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测,该车核载27吨,实载128吨,超载超限比例为374%。 无独有偶,几分钟后一辆“兄弟车型”苏GG39XX也来到检查点,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车竟然逾期未年检。经检测,该车核载27吨,实载131吨,超限超载比例385%。 逢车必查、逢超必治 整治期间,警方强化源头管控,联合交通部门约谈全市排名前10位涉嫌严重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落实“一超四罚”整改措施,加强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的GPS动态监测,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到12分,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吸毒或醉驾、超员超速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依法撤销、吊销从业资格证,杜绝隐患人上车行驶。
全市交警部门与公路部门联勤联动,以全市9个派驻式治超站为依托,实行点线结合、动静协同,实行24小时值守,对过往货车实行逢车必查、逢超必治。对查获的超载车辆,实施罚款记分,对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公路部门实行驳载卸货,确保违法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行。 整治以228国道、204国道、226省道、231省道、326省道等路段为重点,强化对全市公路特大桥等安全巡查,设置限载限重提示标志。在市区高架路入口设立限高杆、龙门架等限高装置,从空间设置上限制超载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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