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响水新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挂床住院行为,分解住院行为,串换诊疗项目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响水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70578.18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8642.54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1935.64元),处造成损失金额的1.5倍罚款计105867.27元,以上金额合计176445.45元。◆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