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这笔拖了快十年的货款终于要回来了!”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申请人薛某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这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背后藏着被执行人杜某试图通过隐瞒财产、逃避报告义务拖延执行的“小心思”,法院雷霆出击,让逃避执行者无处遁形。 案情回顾 薛某与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杜某于2014年从薛某处采购物资累计欠下近两万元货款,薛某催讨多年仅在2022年收到100元还款,无奈之下,薛某诉至响水法院。经法院判决后,因杜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向杜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明确要求他如实申报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杜某不仅躲着不还钱,财产报告义务也当“耳旁风”,既不在指定期限内申报,还刻意隐瞒自己的实际经营状况,致使法院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通过线索排查发现,杜某实际经营着一家饭店,完全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迅速抵达饭店现场,面对执行干警,杜某态度消极,对欠款和财产申报问题避而不答,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饭店的经营收款码竟绑定在杜某子女的账户上,涉嫌通过转移收入来逃避执行、躲避财产报告义务,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你拖欠货款拒不履行已经违法,现在还拒不申报、隐瞒财产,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再抗拒执行,不仅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还会涉嫌拒执罪!”执行法官当场严肃释法,清晰告知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严和干警释法说理下,杜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杜某当场履行了全部剩余货款,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财产报告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道。企图通过隐瞒、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法院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