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停用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我局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予以注销登记或停用(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后,拟注销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废。 如附件列表中有关单位对拟注销、停用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后15日内到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相应的停用或永久注销处理。 联系人:高金宝 电话:0515-89660027 地址:响水县城灌江路166号204室 附件:拟公告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名单.docx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