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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在申请执行之前,就多次向被执行人王某、张某索要借款,但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还伪造还款证明,不是你们的努力,这笔钱我真的是没有办法要回来。”申请执行人李某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李某和张某、王某夫妻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响水法院判决张某、王某需偿还李某借款3万余元。因张某、王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张某、王某辩称已还款。对此,执行干警立即展开核查。
执行阶段 经过执行干警核实,还款事实不成立。面对确凿的证据,同时经过执行干警阐明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承认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并自愿承诺于一个半月内一次性将借款给付申请执行人。但截至约定期限,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不还款。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同时查明,二人在明知微信被法院依法冻结的情况下,仍使用其亲属账户进行大额资金往来,流水达十余万元,二人的行为涉嫌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为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张某被拘留后,同为被执行人的其妻王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积极筹措资金,在三日内将全部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综合来源:响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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