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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响水县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内部分路段新增建设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备类型及主要功能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对在禁止停放和禁止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路段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如货车闯禁区、打电话等)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二、设备设置点位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共8台)主要设置在响水县新县医院周边的各条道路,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全时段自动抓拍,以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有序。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设备(共2处)设置在县城外围的主要入口路段,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抓拍。 三、公示及启用时间 本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信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上述设备将于 2025年12月22日0时起正式启用,并开始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车出行时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抓拍设备点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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