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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数撤决字〔2025〕001号 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本局收到冯宇宸提交的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921000138210)股东、法定代表人,申请撤销该公司的设立登记。 经查明,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21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的设立登记、2015年5月11日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中冯宇宸的签字笔迹与其提供的2015年同期历史资料中的笔迹不一致,冯宇宸亦未参与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未经冯宇宸同意冒用其身份取得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事实有冯宇宸提供的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表、个人情况说明、冯宇宸2015年在校、实习和2016年7月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盖有宜兴市卫健委人事科公章)、冯宇宸2015年3月7日到派出所补领身份证信息等材料予以证实。 因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5年10月28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2025年11月20日,本局函告响水县公安局、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响水监管支局拟撤销冯宇宸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和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截至2025年12月20日无不同意见反馈。 本局于2025年11月21日向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故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在响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的公告。公告期满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本局于2015年1月21日核准的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冯宇宸响水富捷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和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响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响水县数据局(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5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响水政府网 |